記者12月29日從國家文物局獲悉,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引導革命舊址展示工作,國家文物局日前印發(fā)《革命舊址展示導則(2023)》,明確革命舊址內部空間展示利用應堅持原狀陳列為主,適當運用輔助陳列,尊重建筑原有空間格局和功能。革命舊址周邊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歷史格局和環(huán)境風貌。
導則提出,原狀陳列應盡量使用原物,原物已損毀、散失或原物特別珍貴、易損的,可使用復制品、仿制品或同時期代用品,并加以注明。加強有關實物文獻,以及事件親歷者、幸存者、見證者的口述資料征集、保護和展示,審慎使用雕塑、蠟像、畫像等輔助展品。
導則強調,革命舊址周邊紀念設施、配套設施建設應遵守文物保護法律制度規(guī)定,呼應舊址主題和風格,烘托莊嚴肅穆的歷史氛圍,嚴控體量規(guī)模,不得喧賓奪主。(記者施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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