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廈門市政府發(fā)布《關于調整房產落戶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廈門市行政區(qū)域內擁有合法房產,并已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且房產用途登記為住宅,同時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產所有權份額合計超過50%(不含)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房產所在地址。
通知還提出,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一并遷入房產所在地址。
該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記者顏之宏)
北疆新聞:內蒙古自治區(qū)重點新聞網站(客戶端),內蒙古出版集團新華報業(yè)中心旗下國家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fā)布服務一類資質網站(客戶端)。
北疆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來源:北疆新聞”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版權均屬北疆新聞所有,轉載時必須注明“來源:北疆新聞”,并附上原文鏈接。
二、凡來源非北疆新聞的新聞(作品)只代表本網傳播該消息,并不代表贊同其觀點。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見網后30日內進行,聯系郵箱:bjwmaster@163.com。
版權聲明:北疆新聞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648148811蒙ICP備16001043號-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聞網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5120200009-1蒙公網安備: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