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消息,針對在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中從福島縣前往東京等地避難的數十名原告向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索賠的一起訴訟,東京高等法院當地時間26日作出判決,撤銷了2018年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部分內容,僅判決東電公司需支付賠償,否定了日本政府的責任。
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發(fā)生時,多數原告住在福島市、郡山市等地。一審判決認為,如果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采取了相應措施,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認為雙方都有責任,命令向原告支付約5900萬日元賠償。
據悉,福島核事故引發(fā)的訴訟在日本已有30多件。2022年6月,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對核事故中日本政府的相關責任作出判決,認為日本政府對福島縣及周邊居民疏散避難多年無需承擔賠償責任,由東電公司承擔賠償,且在以后的同類型訴訟中,日本政府都不承擔責任。(總臺報道員 林博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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