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6月21日電(記者陳宇軒、李雄鷹)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1日發(fā)布消息稱,6月2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破產法庭裁定我國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執(zhí)行完畢,依法免除債務人梁某某未清償債務。
2021年7月19日,深圳市民梁某某的個人破產重整計劃得到了法院的批準,這是國內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自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的首宗個人破產案。
今年37歲的梁某某2018年選擇藍牙耳機市場創(chuàng)業(yè)。由于經營不善,他的債務越壘越高,無力全部償還。2021年3月10日,梁某某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個人破產申請。截至破產申請?zhí)岢霎斎?,他的債務總額約75萬元,自身僅有36120元存款、4719.9元住房公積金,無房產、車輛等大宗財產,每月有固定收入。
《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可以進行破產清算、重整或者和解。法院會根據(jù)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當類型的破產程序。2021年7月,法院裁定梁某某適用重整程序,他與債權人重新協(xié)商制定了一份分期還款計劃,在免除利息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三年內分期償還全部本金。如果不能按計劃執(zhí)行,債權人有權向其追索未償還的所有借款本息。
2021年7月以來,梁某某努力工作攢錢,積極償還債務,加上生活節(jié)儉,于今年4月中旬償還了全部本金,比重整計劃的要求提前了15個月。隨后,他向法院申請免除未清償債務,獲得了法院批準。
來自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數(shù)據(jù)顯示,《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施行兩年多以來,該院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1635件,已立案審查411件,裁定受理破產申請117件。
北疆新聞:內蒙古自治區(qū)重點新聞網站(客戶端),內蒙古出版集團新華報業(yè)中心旗下國家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采編發(fā)布服務一類資質網站(客戶端)。
北疆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來源:北疆新聞”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版權均屬北疆新聞所有,轉載時必須注明“來源:北疆新聞”,并附上原文鏈接。
二、凡來源非北疆新聞的新聞(作品)只代表本網傳播該消息,并不代表贊同其觀點。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在見網后30日內進行,聯(lián)系郵箱:bjwmaster@163.com。
版權聲明:北疆新聞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648148811蒙ICP備16001043號-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聞網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5120200009-1蒙公網安備: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