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為進一步減輕家庭生育養(yǎng)育和贍養(yǎng)老人的支出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國務院日前印發(fā)《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決定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一老一小”扣除標準提高有關問題進行解答。
有關負責人表示,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和贍養(yǎng)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現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說,每個孩子從出生到完成學歷教育,其父母每個月可以在稅前扣除2000元,每年2.4萬元,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雙方分別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超過每月1500元。
新扣除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里明確“調整后的扣除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應該如何理解呢?
專家表示,今年以來,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統(tǒng)將自動按照提高后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后續(xù)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繼續(xù)享受。
針對一些還沒來得及填報的納稅人,專家提示,納稅人還沒有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者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納稅人自9月份納稅申報期起,就可以由任職受雇單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標準扣除,也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按照新標準申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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